以健康养身为诱饵,打着保健品的幌子,利用老年人注重养生与健康的心理进行坑蒙拐骗,不到一年时间获利7万余元。近日,韶关浈江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团伙诈骗案件,以被告人邹某某为首的诈骗团伙最终被绳之以法。
邹某某为某某商行老板,先后招聘了梁某某、邵某某、曾某等人为商行工作人员。期间,邹某某等人通过赠送大米、鸡蛋等小礼品的方式聚集老年人,并以吸收登记会员的名义大量收集老年人的姓名、年龄、联络方式等信息,多次以外聘讲师上课或者视频上课、集中上课等方式向老年人宣传、推广、销售“南大•DC-CIK•JY肽 ”“海洋鱼低聚肽复合粉”“壮康蛭”“元亨御宝”等产品,宣称产品具有治疗多种中老年人疾病的功效,让老年人陷入错误的认知,从而购买产品。另查明,上述产品属于一般食品或保健品,并无医疗效果。
截至案发,邹某某、梁某某、邵某某、曾某共骗取老年人72770元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邹某某、梁某某、邵某某、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夸大商品功效、虚构医疗效果的方法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四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。在共同犯罪中,邹某某注册登记“某某商行”,并招聘和指导员工聚集老年群体、寻找产品及邀请讲师上课,夸大保健品的作用,诱导被害人购买产品,从而骗取钱财,属主犯,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;梁某某、邵某某、曾某听从邹某某的安排,协助通知被害人聚集并游说他们购买产品,按照销售比例获取收益,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,属从犯,可减轻处罚。结合邹某某的犯罪事实、量刑情节及社会危害性,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三万元;判处梁某某等人缓刑,并处罚金。
法官提醒:近年来,针对老年群体的诈骗套路层出不穷,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各类健康谣言贩卖焦虑,并将保健品虚假包装成为包治百病的“灵丹妙药”,进而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。广大老年朋友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,管好自己的钱袋子,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。
【来源: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】